河北外国语学院出国(境)学习归国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清单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扫描件。
1、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地区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扫描,其他语言可选择性扫描;
2、如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二、国(境)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在国外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需扫描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需扫描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注记录(卡式通行证需提交正面及背面)。
特殊情况如何办理:
1、在外学习期间护照/通行证丢失怎么办?
如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通行证已丢失,需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护照/通行证无法提交声明》以及可证明学习地点的相关材料。
2、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
如提交认证申请前个人信息已变更,与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通行证不符,还需补充提供户口本的变更页。
三、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jpg格式,不大于1M。
四、其他相关材料。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1、在国(境)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人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就读院校所在国与颁证院校所在国不一致的申请人,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3、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建议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