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外教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外教公寓的服务与管理,同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外教公寓住宿教师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 总则
第一条 外教公寓是学校提供给住宿人员休息、备课的场所,住宿人员入住后,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外国语学院住宿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 外教公寓原则上只允许我校签约外教使用,外教亲友无校长批准均不准进入外教公寓,如外教亲友有来访计划需要提前14天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三条 新入境外教和重新入境外教,在抵达外教公寓后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由二级学院外事负责人辅助完成。如遇问题及时报至外教公寓办主任,未及时申报临时住宿者,责任由外教和所属二级学院承担。
二、 设施
第四条 外教公寓内配置的家具和生活设施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人员入住时请认真核对室内物品,在物品清单上签字,并交纳住宿押金1000元。离宿时,将清单上的物品如数完好退还后,学校退还其全部押金。如物品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需由其本人照价赔偿。
第五条 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住宿人员不能私自将学校提供的物品随意改装、拆卸、搬出室外、转借他人或与其他房间调换等,不能私自更换房门锁或另加门锁或私自将钥匙借给他人。
第六条 住宿人员有使用房屋及设备的权力,也有爱护与维修的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所属二级学院、公寓办值班室报告。
三、生活安全管理
第七条 外教公寓入住人员应按照《外教公寓工作流程》(见附件一),办理各项事宜。在入住前,应在所属二级学院的帮助下,认真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安全常识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入住后严格遵守。在学校如遇到工作或生活方面的困难,请及时与所属二级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及时解决。
第八条 住宿人员需按指定的房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第九条 外教公寓开门时间:周一至周五6:30—22:00,周六、日6:30—22:30。(5#时间不延长)
第十条 为保证安全,住宿人员不能将管制刀具、酒精炉、煤气灶、赌博用品、酒、毒品、易燃易爆、高功率电器等危险物品携带到或存放于公寓内。严禁在公寓从事酗酒闹事、骚扰他人或其他过激行为。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护照、现金及其它个人物品,请不要在房间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电冰箱除外)和供水开关。
第十二条 为保证外教公寓的整洁和干净,外教公寓不能饲养宠物,入住人员应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同时不能将垃圾堆置在楼道内或从窗口抛出。公寓办定期会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水、电、暖、器具的例行检查和维修,住宿人员须配合完成工作。
第十三条 外教公寓为无烟公寓,禁止在外教公寓内吸烟。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掌握外教公寓提供的各种家用电器《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以免发生危险。同时住宿人员应注意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
第十五条 为保证用电路的安全稳定,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和必要的学习、备课等用电设施外,请不要使用超过600W的电器。入住人员外出一周(含)以上的,需完全切断房间内所有电源、水龙头等(包括冰箱电源),否则,为保证房间安全,外教公寓办巡查人员将有权切断房间电源,所造成的损失由入住人员自负。
第十六条 公寓内电路、电器及其它生活设施出现故障或其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报告。为保证用电路的安全稳定,公寓内不得擅自更改电路、私拉乱接电线。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事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第十七条 公寓内备有消防器材,住宿教师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请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自救,并迅速离开,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报警服务台电话“110”。同时要立即上报公寓办值班室。
第十八条 住宿人员有事不在外教公寓内住宿时,必须到公寓办值班室登记去向及返回时间,并告知所属学院。
第十九条 非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寓,如有应严格按照《河北外国语学院外教公寓会客制度》(见附件二)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在外教公寓房间内单独辅导或接待异性学生。
第二十条 外教公寓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亲属来校需留宿,需提前办理留宿申请手续(见附件三)。经允许后方可留宿,进入时需持客人的护照、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寓值班室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凡私自在房间内留宿他人者,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外教应在外教公寓住宿,如偶然夜不归宿或离开住所去外地,应提前将去向或原因告知学院外事负责人。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在校居住,提前填写出行计划表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应于假前及时将纸质版出行计划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至国际处公寓办,二级学院做好安全提示,提醒外教外出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寒、暑假期间,所有教师均须离宿,如果教师需继续在外教公寓住宿的,须进行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见附件四),由公寓办统一安排住宿。
第二十三条 新入境外教和重新入境外教,在抵达外教公寓后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由二级学院外事负责人辅助完成。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须五日内离校,离校时须将公寓打扫干净(清理干净冰箱里的物品)后,将钥匙交回公寓办。
第二十五条 住宿人员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则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附则
一、疏散逃生总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当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寓负责人员要迅速到达相应岗位,维持秩序,打开所有通道及所有照明设施,指导上下楼外籍教师有序疏散,如遇夜晚停电,要指导外教通过手电、手机等进行照明,并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撤离。
2、在疏散过程中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外教就近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要采取就近楼梯和出口进行逃生疏散的原则,不要跳窗、跳楼,不得说笑。
3、通过楼梯时,排成两路纵队,分别靠两边墙,以小步跑的方式有序地疏散,一手护头一手扶住墙壁或楼梯扶手。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做到不相互推拉、拥挤,要求动作迅速但要不慌不乱,防止挤撞踩踏事故。
4、已被裹挟至人群中,要切记和大多数人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不要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要听从指挥人员口令。心理镇静是个人逃生的前提,服从大局是集体逃生的关键。
5、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到,应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传递信息,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6、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紧扣在颈后,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对疏散到室外的人员,必须从最短距离,迅速离开建筑物30米以上,尤其是不允许围绕建筑物进行撤离,出楼门后,先直线前进30米以上后,再左右分散。
8、突发公共事件,师生按照不同性质事件的注意事项,进行有序疏散。疏散结束后,值班老师应立即清点人数,统计受伤情况,向学院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事态情况组织救援,救治伤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类疏散注意事项
1、地震等自然灾害疏散时应先避险,待主震或大的自然力伤害过后,根据时机,迅速进行疏散,具体避险注意事项:在室内的外籍教师,应立即就近躲避到桌旁、墙角或桌下,以保护身体不被砸,不要靠近或蹲在窗口下。宿舍门要处于全开启状态。不要随便开关灯,防止空气中有易燃易爆气体。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在室外的外籍教师,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2、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灾害疏散注意事项:匍匐或弯腰地低姿撤离,用湿毛巾等堵住嘴、鼻,迅速撤出烟雾区。当楼梯被烟火封住但未坍塌时,则可向头部、上身淋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等物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当确实难以逃离时,位于三楼以上的被困人员,应根据火灾发生时的风向来确定疏散方向,迅速逃到火场上风处躲避火焰和烟气。并向楼外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求援,切不能跳楼。当火势较大,难以逃离房间时,应将毛毯等织物钉或夹在门上,并不断往上浇水冷却,以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从而达到抑制火势蔓延速度、增加逃生时间的目的。但千万不要钻到床底、阁楼、大橱等处避难。若自身着火,快速扑打,不能奔跑。
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北外国语学院外教公寓办所有,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2020年3月2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