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外国留学生新生指南
河北外国语学院外国留学生新生指南
一、外国留学生报到须知
外国留学生须持录取信原件和体检表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者,应说明原因并办理请假手续。
到校注册严格按照《注册流程》规定办理,未完成《注册流程》内容者无法正常获得居留许可。
按入学通知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入学通知书、HSK证书复印件、照片等),并录入有关数据,需要录入的信息包括:中文名、外文名、国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号码、最后学历、婚姻状况、工作经历、来华前职业、来华前单位、家庭情况、境外永久通信地址及电话、担保人、担保人的地址、单位及电话、入学日期、学生类别、经费类别、所学专业、汉语水平等相关信息。
二、外国留学生体检须知
凡持X签证、F签证入境者和学习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留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法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认证,并交纳所需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认证者须带:
(一)护照及复印件
(二)国外体检单
体检者注意事项:
(一)携带护照及复印件
(二)三张3.5cm*4.5cm白底彩色照片
(三)体检当天须空腹(不能喝水、吃饭),下午4点以后可以拿体检报告
体检或认证地址: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红旗大街409-1)
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符合中国国家卫生检疫部门规定的外国来华人员健康标准的)应立即回国。如患有其他疾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在一个月内回国。
保留入学资格的留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者,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外国留学生办理相关证件须知
(一)来华签证
办理来华签证手续,须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JW202表并由学校审核盖章,负责人签署意见及签名
2.外国留学生清晰的护照复印件
3.河北外国语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固定格式)
4.外国留学生学历证明或在学证明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5.外国留学生体检证明复印件(固定格式)
6.学校录取通知书
7.监护人/担保人证明书(需盖学校行政章)
8.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证明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经济担保证明
(二)临时登记
外国留学生应在入境(包括假期回国后又重新入境)的24小时内办理临时登记住所手续。(入境24小时本人持护照首页,有效学习签证页,最后一次入境章页上报)
外国留学生假期期间去中国的其他城市旅游,除住酒店外,须自行去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登记,离开时也要去当地派出所告知离开。
(三)居留许可
入境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届时需携带护照及相关证明材料,随国际处负责老师前往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办理时间约为一个月,期间不能去银行办理取钱等业务,但可以凭借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办理其它事务)。
办理居留许可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就读学校出具的公函(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临时住宿登记
4.二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5.体检证明或认证证明
6.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
7.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留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及时关注、汇报自己的居留许可有效期,如需办理延期,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提出,并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四、外国留学生交纳有关费用须知
(一)学费
1.留学生来华时,必须有经济担保人和可靠的资金保证,以支付在华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各学年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在开学一周内交清。
2.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者,本学期学费不退,中途入学或复学者,需交付本学期的全部费用。
(二)住宿费
外国留学生在开学初选定住宿时间,在开学一周内交住宿费。学习一学期需要交至少四个月房费、学习一学年需要交至少八个月房费。由个人原因退宿者,按实际住宿天数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居住天数计算住宿费)
(三)其他相关费用
外国留学生根据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须交纳的其他费用,包括院校申请费、保险费、居留许可费用、体检费用、教材费用等。
五、外国留学生办理健康保险须知
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购买指定的来华留学保险,缴纳保险费。(最晚于入境15日内办理购买保险手续)